参展程序/ Exhibition proces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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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参展单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《营业执照》及合法的批准文件等。

2.展位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安排”。

3.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《参展申请及合约表》,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电邮至大会组委会。

4.申请展位2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款或交至承办单位,过期不付款者,组委会有权变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。

5.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。